1、甲方负责业务的计费工作,计费及结算依据为甲方计费系统采集的成功计费生成的计费结算报表;甲方根据此计费依据与乙方按月进行分成结算;结算以唱作音符为计量单位,转入乙方的唱作魔方账户。
2、分成比例为:甲方15%、乙方85%。
3、乙方账户累积10000唱作音符以上时可向甲方申请音符兑换(兑换比例:100唱作音符=0.94元人民币),每次兑换以10000唱作音符为基本单位。
4、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服务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税负,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税、费。
2、分成比例为:甲方15%、乙方85%。
3、乙方账户累积10000唱作音符以上时可向甲方申请音符兑换(兑换比例:100唱作音符=0.94元人民币),每次兑换以10000唱作音符为基本单位。
4、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服务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税负,双方自行承担各自税、费。